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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侵害倖存者創傷後之反應

Brugess 和 Holmstromm(1973)首先提出倖存者對性侵害造成的創傷反應,稱為強暴創傷症候群,性侵害倖存者都受強暴創傷的困擾,影響期間由數天到數週或數年甚至終生受害,即所謂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Post-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簡稱PTSD。

其對性侵害倖存者影響可歸納出:

  • 生理方面:失眠、作惡夢、過度警覺等
  • 情緒方面:焦慮、罪惡感、哭泣、憤怒、情緒不穩等
  • 行為方面:逃避、沉默、自責、自殺等
  • 社交人際關係方面:缺乏安全感、不信任、疏離、對性關係障礙等

性侵害創傷症候群

性侵害創傷症候群是性侵害對被害人所造成的創傷反應,常見有兩個階段。

第一階段

為急性及失序階段 (The acute or disruptive phase),發生在被害人受性侵害後的數天至幾星期,出現的症狀有:身體不適、睡眠品質差、人身安全的害怕、罪惡感、驚恐、擔憂懷孕或性病等。

第二階段

為長期重整階段 (The longtermprocess of reorganization),被害人想要恢復原有的生活模式,並重建自我對世界的控制感,如:惡夢、畏避、性功能障礙、害怕。

熟識者性侵害兒童性侵害的五階段理論歷程

吸引階段

管道、誘惑

性互動階段

漸進式性活動

私密階段

利用隱瞞逃避任何責任

揭發階段

忠誠及保全家庭,會發生加害者通常是否認,並對支持孩子的人敵意/親情聯繫使加害者有管道影響孩子說法/家庭成員的不安,所以設法制止孩子再提起

曝光後的抑制階段

產生家庭危機,應給予 保護兒童、減輕焦慮、證實事實、給與家庭支持

數位性別暴力

基於性別的隱私權侵害

人肉搜索及Doxxing數位跟蹤騷擾以科技形式妨害性隱私秘密,非法入侵或竊取他人資料,loT-relate親密關係暴力冒用或偽造身分。

基於性別的仇恨言論與行為

非針對個人之性別仇恨言論,針對個人的性別貶抑,針對個人之強暴或死亡威脅,鼓吹性別暴力。

數位性騷擾與虛擬性侵

AirDrop癡漢典型數位性騷擾,虛擬遊戲分身性侵。

數位人口販運性剝削

數位招募引誘,以性私密影像為控制之不法手段,以數位科技監控人流,虛擬貨幣金流,視訊直播形式性剝削。

基於圖像影音的濫用

性勒索未得同意散佈性私密影像,以AI技術為之的虛擬影音性濫用。

以上內容擷取於:

  • 新臺北護理期刊, 15(2), 2013/一位童年遭受性侵倖存者創傷後反應之護理經驗
  • 亞洲家庭暴力與性侵害期刊 第十五卷第一期,2019/臺北市男性性侵害被害人創傷樣態之初探
  • 黃雅羚  男性集體性侵害案件跨網絡服務合作
  • 數位女力聯盟 Women In Digital Initiative, WID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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